研究目的: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瞭解憂鬱症個案的功能狀態,以及其2年後的變化;並探索造成憂鬱症個案在社會參與功能改變的原因。 研究方法:研究樣本為身心障礙鑑定資料庫(Taiwan Databank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,TDPD)中,鑑定期間於民國101年7月11日至106年12月31日之間,具有多次鑑定記錄且診斷為憂鬱症者,共計1,138名。功能測量工具為身心障礙鑑定功能量表。資料除橫斷資料外,亦有計算隨時間改變之功能變化。統計方法使用SPSS18.0統計軟體進行敘述性統計、成對樣本t檢定和多元回歸分析。 研究結果:於身心障礙鑑定功能量表各領域得分,2年後鑑定分數皆低於本研究第一次鑑定,其中認知、居家生活、社會參與和總分32版的分數變化達明顯差異(p<.001);本研究第一次鑑定的認知(p<.001)和與人相處(p<.001)對社會參與有顯著的反向影響,即認知和與人相處表現越差,社會參與進步就越少;其中與人相處對社會參與變化的解釋力最高。憂鬱症個案的認知、居家生活、社會參與和整體功能經持續治療可以改善。 結論與建議:從本研究結果得知,臨床上,促進憂鬱症個案社會參與的能力,或許可以透過認知訓練、社會適應或社交技巧訓練等方式來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