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長期照顧機構中,「身體約束」(physical restraint)為一種十分常見的照顧方式之一。世界衛生組織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 WHO)卻將未經嚴謹評估的身體約束視為老人虐待的一種形式。機構中護理人員普遍認為其有責任、保護老人免於意外傷害,而將身體約束視為一種保護性的照護措施,以避免老人意外傷害的發生,因此基於上述之理由進而使用約束。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法律相關條文有明確規範「約束」之操作及照護之標準模式,但與約束相關負面新聞事件與法律糾紛仍層出不窮。虐待(abuse)與保護(protection)僅為一線之隔,可能在使用保護性約束時,無意間落入虐待老人的情境而不自知。本文藉由文獻查證及質性訪談、資料分析等方式,從機構照護人員之觀點,探討並釐清約束與虐待之間的差異,如何在臨床照顧實務中改善,有效降低約束之比例。